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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宁市人民法院科技法庭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表时间:2026-02-26 10:34


项目概况

安宁市人民法院科技法庭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德高路科技(云南)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官渡区吴井路183号百富琪商业广场B座713号)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6年3月6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ZDGL-K2026-0010。

1.2项目名称:安宁市人民法院科技法庭设备采购项目。

1.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预算金额:53.00万元。

1.5最高限价:53.00万元。

1.6采购需求:改造法庭4间,具体采购需求如下:

序号

产品(项目)名称

计量单位

数量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

1

智能全景摄像机

6

2

闪存卡

6

3

摄像机支架

6

4

高拍仪

3

5

视频编码器

3

6

审判员显示器

6

7

庭审直播盒子

3

8

电源时序器

3

9

交换机

3

10

话筒

24

11

音频处理器

6

12

功放

3

13

阵列音柱

6

14

庭审备份主机

3

15

4路庭审主机

1

16

庭审公告屏

6

17

信息发布应用

1

18

信息发布终端认证

18

19

庭审公告应用

法庭

6

20

融合云音视频调度服务

法庭

3

21

融合云云会议并发服务

庭/年

3

22

庭审系统

套/庭

3

23

质证系统

套/庭

3

24

互联网庭审系统

套/庭

3

25

智能捺签终端

3

26

庭审打印机

3

27

金属地插

21

28

法庭机柜

3

注:本项目不分标段,供应商必须对所投项目所有内容作出完整**的报价,不得缺项、漏项,否则响应文件将按废标处理。具体要求等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1.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日历内完成供货。

1.8质保期: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不少于1年。

1.9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满足采购人要求。

1.10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1.1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文件;

2.1.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根据供应商性质提供下列任一材料:①提供2022年—2024年任意一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②也可提供距文件递交截止日一年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③也可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需同时提供专业担保机构经财政部门认可的证明文件);④非营利性单位或者社会团体或者其他机关事业单位以符合财务会计制度为准或者提供承诺函;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也可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1.3供应商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或证明材料);

2.1.4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2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2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2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2.1.5供应商必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3.1 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2026年2月24日至2026年2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9:0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通过以下任意一种方式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网上获取:潜在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申领资料:①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表;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③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获取的除外);④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⑤文件费转账截图,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申领材料加盖单位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向潜在供应商邮箱发送竞争性磋商文件电子版。采购代理机构邮箱:zdglzxzb@163.com(提交材料后须进行电话确认,确认电话:15608763167)。

(2)现场获取:供应商持:①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表;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③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获取的除外);④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⑤文件费转账截图,以上资料到中德高路科技(云南)股份有限公司(地址: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官渡区吴井路183号百富琪商业广场B座713号)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3.2竞争性磋商文件每份售价¥600.00,售后不退。请各供应商从单位账户向采购代理机构转账缴纳文件费,收款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中德高路科技(云南)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东站支行

账    号:871908042810602

银行联号:308731021083

注:供应商汇款时应使用单位基本账户进行汇款,并备注项目名称(可简写)。

四、响应文件提交

4.1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6年3月6日10时00分至10时30分(北京时间)。

4.2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3月6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提交响应文件地点:中德高路科技(云南)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官渡区吴井路183号百富琪商业广场B座706-2号)。

4.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五、开启

时间:2026年3月6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官渡区吴井路183号百富琪商业广场B座706-2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云采招阳专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ebidcn.com/)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安宁市人民法院

联系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安宁市金晖路2号安宁市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0871-68691648(陈老师)

2.采购代理机构:中德高路科技(云南)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官渡区吴井路183号百富琪商业广场B座709号

联系方式:15608763167、0871-6521457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雯雯、李玲玲、高连剑、范忠亮、柏楠、范晔、左建芬、解国华

电   话:15608763167、0871-65214575


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表

项目名称:安宁市人民法院科技法庭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ZDGL-K2026-0010

供应商(单位全称)


联 系 人


传真


手   机


邮箱


法定代表人


开户行


授权委托人


开户行账号


1.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表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获取的除外)


4.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5.文件费转账截图


时间:2026年   月   日

注:1-5的内容供应商无需填写。



联系人:皮介郑(总经理)185-6285-0969
            赵雅卿(总经理)138-8718-2513
公司座机:0871-63355782
联系邮箱:zdgl_jt@163.com
联系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吴井路百富琪B座7楼709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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