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青年人有希望 城市才有未来——《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导意见》印发发表时间:2022-09-06 16:33 2021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实施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政策,配套实施积极生育支持措施”。 2022年8月16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7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涉及“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完善生育休假和待遇保障机制、强化住房、税收等支持措施、加强优质教育资源供给、构建生育友好的就业环境、加强宣传引导和服务管理”等7个方面的内容,提出20项具体政策。 01、政策项目众多(不局限于下述内容)
“(一)改善优生优育全程服务。实施母婴安全行动提升计划,全面落实母婴安全五项制度。推进妇幼保健机构能力建设,各省、市、县级均应设置1所政府举办、标准化的妇幼保健机构。 (二)提高儿童健康服务质量。实施健康儿童行动提升计划。“十四五”期间,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开展10个左右儿科类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项目,推进儿科医疗联合体建设,促进优质儿科医疗资源下沉和均衡布局。开展母婴友好医院和儿童友好医院建设。”
02、着力解决新市民青年群体住房困难问题
“(十)加快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各地在配租公租房时,对符合条件且有未成年子女的家庭,可根据其未成年子女数量,在户型选择方面给予适当照顾;优化公租房轮候与配租规则,将家庭人数及构成等纳入轮候排序或综合评分的因素,对符合条件且子女数量较多的家庭可直接组织选房;完善公租房调换政策,对因家庭人口增加、就业、子女就学等原因需要调换公租房的,根据房源情况及时调换。 (十一)精准实施购房租房倾斜政策。住房政策向多子女家庭倾斜,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多子女家庭,可按照实际房租支出提取住房公积金;对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多子女家庭,有条件的城市可给予适当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等相关支持政策。加快发展长租房市场,多渠道增加长租房供应,推进租购权利均等。各地可结合实际,进一步研究制定根据养育未成年子女负担情况实施差异化租赁和购买房屋的优惠政策。” 2022年8月17日,住房城乡建设部住房保障司副司长潘伟表示,在整个“十四五”期间,全国计划统筹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870万套间,预计可以帮助2600多万新市民、青年人改善居住条件。
03、中央预算资金等要素保障
“(五)增加普惠托育服务供给。……通过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和引导,实施公办托育服务能力建设项目和普惠托育服务专项行动,带动地方政府基建投资和社会投资。” (六)降低托育机构运营成本。“十四五”时期,拓宽托育建设项目申报范围,中央预算内投资加大支持力度给予建设补贴。科学布局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落实社区托育服务发展税费优惠政策。完善土地、住房、财政、金融、人才等政策,鼓励地方对普惠托育机构予以支持。托育机构用水用电用气用热按照居民生活类价格执行。鼓励社会资本设立托育服务事业发展基金,向托育行业提供增信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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